丽水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二)加强风险预控,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三)严格依法治安,强化安全执法检查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推进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六)着力防治结合,创建健康作业环境
四、重点工程
(一)重大隐患治理工程
(二)安全监管条件建设工程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
(五)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六)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七)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八)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二)健全安全生产政策保障
(三)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
(四)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评估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组成基层服务队开展过程性考核,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攻坚战,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施工、消防火灾、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可燃爆粉尘专项治理,开展可燃爆粉尘事故防范创新建设。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事前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开展行政处罚个案质量评判和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制定《丽水市<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暂行标准》。四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建成丽水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全面推广中深孔爆破、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机械切割劈裂落矿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矿山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的淘汰工作,淘汰非阻燃电缆、提升机等落后技术装备。鼓励高危行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试点工作。五是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区、市)应急管理机构,依托骨干企业,分区域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修订《丽水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会同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等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及处置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多次大型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置能力。六是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与主流媒体合作建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在丽水电视台设立《小刘说安全》栏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相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构建安全宣传新阵地,成效显著。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累计培训三类人员5万人次,建成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稳步推进安全培训信息化和规范化。七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完成创建标准化企业1276家,强化评审质量管理,加强对创标企业质量管控。探索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参与我市社会化服务工作的中介机构有16家,签订社会化服务的企业400多家。八是创新基层安全监管手段。试点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处罚委托,提高基层一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乡镇(街道)产业结构特征,分类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通过实施网格内企业一对一的服务指导,推动安全监管在基层一线的有效落实。
到2015年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均全面完成(专栏1)。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十年“零增长”,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2010年 |
规划
目标 |
2015年 |
2015年与2010年对比 |
备注 |
1.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481 |
下降43% |
0.211 |
下降56% |
完成 |
2.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6.38 |
下降26% |
3.11 |
下降51% |
完成 |
3.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5.73 |
下降35% |
3.45 |
下降40% |
完成 |
4. |
事故起数 |
697 |
零增长 |
371 |
下降44% |
完成 |
5. |
死亡人数 |
320 |
零增长 |
235 |
下降20% |
完成 |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生态文明发展的关键红利期和社会发展水平加速提升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但“十二五”期间遗留和暴露的问题仍需亟待解决,面对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2011-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265起、死亡1346人,事故相对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排名较前,仍处在事故多发期。二是企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由于我市安全生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低、小、散、乱”情况尚未根本改变。企业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能力不强,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等现象仍存在。三是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尚未牢固树立。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与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不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法律知识,不能自觉遵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安全健康权益。社会公众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淡漠,违规和违章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四是监管保障能力亟待提升。我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层安监机构执法装备及人员业务素质仍不能满足监管需要,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未完全到位。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薄弱,适用科技成果较少。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部分地区救援装备与区域风险不匹配。五是新常态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挑战。随着我市城乡转型“小县大城、小县名城、组团发展”模式的深入推进,区域城镇化将持续快速发展,人口集聚导致城市人口密度提高,给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带来更大的安全压力,高层楼宇、建筑施工、人群密集场所等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安全风险日益突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高,产业主动承接项目日益增多,部分发达地区转移的风险较大的项目对区域安全带来压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日益深入,部分传统产业小微企业竞争优势弱化,可能导致安全投入下降,用工流动性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管带来负面影响。
同时,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经济发展换挡期使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渐趋平稳,有利于缓解安全发展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不匹配的矛盾;我市持续推进的“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及绿色生态产业强市工作,有利于淘汰落后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进一步压缩、规范高危行业发展,推动安全源头治本;我市金丽温高铁通车后,跨入“高铁城市”行列,“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两纵两横”铁路干线布局和立体交通铁路网建设能够进一步优化区域客流、物流产业结构,进一步减少交通风险。我市以创新为引领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分行业“机器换人”,以互联网+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有利于优化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我市科技创新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提高安全科技支撑水平,推动安全工作创新,工艺技术更新,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系统意识,积极查补短板,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推进社会共治。秉承“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规划目标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可控,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具体指标设置见专栏2。
专栏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
分类 |
序号 |
指标 |
十三五末下降幅度 |
安全生产综合指标 |
1. |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比2015年下降30% |
2. |
总事故起数 |
比2015年下降15% |
3. |
事故总死亡人数 |
比2015年下降15% |
4. |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十二五总数为基数) |
比十二五总数下降9%。 |
安全生产行业指标 |
5.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控制在3.05以下 |
6.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比2015年下降30% |
7. |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
控制在0.33以下 |
8.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控制在0.30以下 |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安全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安全监管分管责任;督促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产权单位、出租与承租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主办单位等各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标准化创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行业自律试点,推动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 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完善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薄弱环节的考核,加大基层基础工作考核比重。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和强化市基层服务队工作机制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加强对乡镇的过程性考核。
4. 完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在一些监管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行业领域推行联合监管执法。
(二)加强风险预控,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1.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全风险控制。加大对各类功能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安全重点县(市、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区域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防控预警体系,鼓励使用安全生产白皮书等方式对区域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警。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严把项目引进安全生产关,从源头杜绝新的事故隐患,完善不安全产能退出机制。
2.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并持续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的监管,提高达标创建工作质量,在保质的前提下扩大规下企业规范化创建工作覆盖面。严格实施达标企业退出机制,倒逼企业持续改进。促进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融合,以标准化建设达标为基本条件,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并公布诚信信息,推进安全诚信建设与信用建设相衔接,强化信用激励制约作用。探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融合,创新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
3.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通过企业委托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安全生产协作互助、行业协会(商会)自治、保险(金融)机构参与管理等模式,发挥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安全管理、政府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引进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大本地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扶植力度,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三)严格依法治安,强化安全执法检查
1.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开展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日常化、规范化。实行全员执法,细化量化年度执法计划,对检查结果依法处理,确保履职到位。开展专题执法,突出隐患大量存在和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和地区,加大对非事故案件的查处。推进基层执法,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委托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实施。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联动执法机制和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大安全执法体系,探索并适时开展部门之间执法的交叉检查。加强事故查处力度。开展“一般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特别是刑事追究试点和探索,推进事故查处见报曝光。
2.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许可的强制作用。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职业卫生等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继续做好有关行政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推进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以及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在莲都、缙云、青田县等地试点先行,探索乡镇安监体制机制建设,围绕“有人干、干得好”的目标,力求有新突破。
4.是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以防范事故为目的、以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程度为依据,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办法,通过丽水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网按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透明、高效、廉洁。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深入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与油气输送管道、涉氨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消防、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排查治理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暗访暗查机制,建立隐患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深入推进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坚持打非治违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使打非治违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条件下持续深入推进。
1.矿山领域。严格矿山准入安全审查、开发方案审查,促进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最少服务年限等准入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落实矿山重点县矿山安全发展规划,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露天矿山高陡边坡、采场外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顶板控制、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专项整治。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督促企业按设计建设和运行,防排洪设施通畅,监测设备运行可靠,严控库区水位,应急预案和演练到位。开展"头顶库"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国家总局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淘汰设备工艺目录,强制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继续推广落实中深孔爆破、机械液压破碎、非电起爆等技术,加快推广撬毛台车、尾砂充填技术、地下采空区及露天边坡监测技术、凿岩台车、数字化矿山技术等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培训,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
2.危险化学品与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推进重点区域风险预控管理。推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实现与城乡规划有机衔接。在化工集中区域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价,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有效降低区域安全风险负荷。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搬迁工程。推动评价、设计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实施。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化品管理、危险工艺管理、重点部位关键区域管理和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环节管理的安全符合性。深入推进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全面推广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大型化工装置安全仪表控制系统。持续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流向登记管理,探索烟花爆竹零售管理新模式。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和严格管理。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杜绝因第三方盲目施工导致管道安全事故。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按照属地分片包干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
3.涉尘涉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深入开展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加强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规范用电措施,彻底杜绝火源,有效防范粉尘燃爆和职业病危害。进一步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涉氨制冷企业落实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查,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淘汰落后工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一步增强涉氨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本质安全。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作业人员未经通风和检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坚决杜绝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4.消防安全领域。全力做好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防火(物理)隔离、装饰材料、电气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重点内容,建立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强化技防措施,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应用,大力推广安全用电、智慧用电工程。
5.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推进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四路共管”,加快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强化治超源头管理。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交通、公安治超联动机制,设立违法超载驾驶人“黑名单”。深化对校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五不一确保”安全承诺工作。强化公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继续实施临水临崖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危险路段整治工程、危病桥隧修复改造工程。
6.建设工程领域。深化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突出环节安全管理,对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实施重点监管。积极推广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与信用网联动管理、建筑工地视频监管技术,广泛应用塔基防碰撞黑匣子技术,试点施工升降机面部识别系统,大力推广新型支模架应用。
7.金属冶炼领域。加强对对吊运、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和部位的监控管理,预防和控制灼烫、爆炸、中毒窒息、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着力做好重要设备设施停产检修、生产与基建技改同时作业时段的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和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装备配置齐全。强化已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仍在生产的安全管理,加强相关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严格作业现场管理,按标准规程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安全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
(五)推进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实施科技强安战略。主动对接科技主管部门,建立市安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发研究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加大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安全科技型企业,一批安全科技领军型专家。推进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扶持县(区、市)安全科技支撑机构建设。
2.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依托丽水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网,适应“开放、分享”的互联网思维,建设市安全生产数据云中心,探索实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快速联动机制,建立部门间应急资源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安全生产数据云进一步完善市应急响应平台,实现与各级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管平台、政务办公平台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督促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鼓励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深入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强化应急处置信息的发布管理,引导各类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客观、公正报道事故信息。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加强“双微”阵地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点做好镇街部门负责人、安监系统执法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安全总监、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职工全员培训工作。推进标杆企业培育工作。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标杆企业,设立标杆标准、制定培育政策,引导企业开展争创标杆企业活动。
(六)着力防治结合,创建健康作业环境
1.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明晰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义务和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依法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职业病防治机制。
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选择确定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县(市、区),实施重点监管。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化工、水泥、木质家具、石棉加工、造纸、制革等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职业病防治条件的企业。加强对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苯、汞、二甲基甲酰胺等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严防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加快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危害项目申报与备案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充实职业卫生专业监管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必需的技术装备。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完善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会议,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 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在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培训和重点行业监管“一体化”上取得突破。
四、重点工程
(一)重大隐患治理工程
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抓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油气输送管道、区域性火灾等重点领域、区域重大隐患治理。
专栏3:重大隐患治理工程 |
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安全搬迁工程:推进化工集中区域、危险货物港口、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区域、场所实施整体安全风险评价项目,对超出风险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实施安全搬迁。对重点区域周边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企业、人群密集场所、敏感目标实施搬迁安置。在重点化工集聚区实施区域安全管控一体化工程,逐步推进封闭式管理。设立市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实行集中交易、专业储存、统一配送。
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工程:全面排查已建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管道占压和安全间距不足等外部安全隐患。确保已建和新建管道沿线不产生新增隐患,并保证第三方施工安全。
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工程:全面治理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对标准厂房、库房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三合一”场所,全面实施厂、宿分离;对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实施厂房硬隔离,并采取架设室外疏散楼梯、配备基本消防设施等措施。 |
(二)安全监管条件建设工程
完善县(区、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现“五项规范”,配备县(区、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安全执法用车和执法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
完善政务服务外网,建设丽水市安全生产中心数据库,通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构建统一的智慧大安监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水平。
专栏4: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 |
丽水市安全生产中心数据库: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安全生产决策辅助数据库、交换共享数据库、公共服务数据库。 |
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系统:危化矿山工贸职卫监管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许可备案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信用不良记录系统、公共服务系统。
安全生产网上申报平台:许可备案申请管理、危化告知管理、职业危害申报管理、重大危险源申请管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公共信息服务。 |
(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矿山重点县等重点区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多级联动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工程,完善市安全生产应急物质储备库建设。
专栏5: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
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龙泉市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青田县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遂昌县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 |
安全生产多级联动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工程:以地理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为基础,以应急预案数据库、应急资源数据库和应急响应系统为重点,建立市、县、乡镇、企业互联互动的综合应急平台,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核心功能正常运转,实现对重大隐患和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监控及风险分析评估。 |
(五)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及安全技术改造工程。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专栏6:科技强安工程 |
一、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及技术改造计划 |
非煤矿山:露天矿山视频监控系统推广。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推广;化工自动控制安全联锁系统推广;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一级重大危险源安全仪表控制系统(SIS)改造。在役油气管道安全检测与隐患治理工程,油品储罐安全监控系统。
涉氨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控系统推广;涉氨制冷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改造;氨气体浓度检测报警、排风、喷淋等自动联锁装置;粉尘防爆安全技术改造。
其他: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危险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监控系统;建筑工程指纹打卡监控系统。
二、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支撑载体:丽水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
(六)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市安全宣教培训基地,建设完成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安全生产互动体验馆,危险作业人员实操3D仿真模拟系统、安全警示教育平台。继续深入实施全员培训工程,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干部”、“重点员工”的安全培训。
(七)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推进丽水市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建立全市职业危害数据库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分析技术支撑平台。以防治员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示范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创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 “一票否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健全安全生产政策保障
各级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干部配备等方面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倾斜。财政部门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技术进步等项目投入。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企业加强隐患排查、事故预防与控制积极性,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
(三)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
完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多方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人才制度创新,着重安全生产监管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加快安全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
(四)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政策,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经信、公安、国土、交通、建设、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