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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9日 星期四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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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再培训


        培训对象:持考核合格证未参加本年度再培训和有效期满需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产管理人员。

        注意:发证时间填写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联系电话:2789991、2789992、2789919
        联系地址:丽水市括苍路北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二楼(职高对面)


        资料准备
        1.培训申请表1张(本站下载或培训时填写);
        2.一寸或二寸免冠彩色证件近照2张(底色无要求);
        3.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读取电子照片)
        5.换证另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

        相关规定:
        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 
        ◆取得证书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每年接受再培训,不接受再培训的,证书视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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