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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9日 星期四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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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


        培训对象:特种作业操作证本年度复审日期到或有效期满的作业人员。
        注意: 复审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和准操项目请按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联系电话:2789992、2789991、2789919
        联系地址:丽水市括苍路北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二楼(职高对面)

        资料准备:
        1.一寸免冠彩色证件近照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底色无要求); 
        3.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4.身份证原件(读取电子照片用于考试及制证)。

        相关规定:
        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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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丽水市职安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ICP备10029284号-1